而另一边的徐府内,徐家众人刚刚用过午膳,仆人们收拾好餐桌后,屋内只剩下了徐家二老、徐静姝以及念哥儿四人。整个房间弥漫着一种静谧的氛围,显然徐老二老有事要跟他们说。
只见徐老大人端坐在主位之上,目光缓缓看向二人,最后落在了念哥身上,然后缓声开口道:“念哥儿,如今圣上有意要大力整治朝内的贪腐之风,这可是一件大事。”说罢,他那双历经沧桑却依然锐利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念哥儿,似乎想要从他的表情中看出些什么来。
徐家二老一直以来都对这位重孙的成长和教育格外关注,他们深知官场风云变幻莫测,因此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锻炼念哥的思维能力和政治洞察力。每当朝中出现一些重大事件或政策变动时,他们都会将其作为话题抛出来,看看念哥对此有着怎样独特的见解和分析。
此刻,面对徐老大人提出的问题,念哥并没有急于回答,而是微微低下头,陷入了深思之中。他知道,自已的观点不仅代表着个人的想法,更可能影响到家族未来的发展方向。经过片刻的思考之后,念哥抬起头来,眼神坚定地说道:“前几日曾祖父让我去翻阅史册,查找关于历代治理贪腐的方法和案例,孙儿确实从中获得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史册记载太祖太宗那年曾处死大量贪赃的官员外,自往后几任圣上期间近一百多年就再也没有对贪污的官员判处死刑。
除了不判处死刑外,这几任圣上对贪污官员的惩戒也可以说是越来越轻。如真宗年间对贪污的官员进行惩罚时,往往是判其“杖脊、黥面、流放”,即杖打脊背、脸上刺字涂墨和流放荒僻之处。因此到了仁宗年间时,有官员外郎邓严庆、监平县县令何承勋二人贪污本应处死,结果朝廷只判了他们“贷死、杖脊、配广南牢城”。
到了神宗年间的时候,知审刑院苏大人认为“古者刑不上大夫”,对贪污的士大夫处以杖脊和黥面“恐侮辱衣冠”,所以在神宗年间廷惩戒贪官时连杖脊和黥面也不再使用,只是将其流放远方。圣祖皇虽然多次想恢复杖脊、黥面甚至死刑,但除了一开始处理极少数官员外,最终也都不了了之。
只见那念哥儿面色凝重,眼神坚定地缓缓开口道:“经过我一番仔细翻阅历朝历代的史书典籍记载后发现,除去咱们所处的这一朝一代之外,往昔的那些个朝代无一不是对贪污腐败之徒施以严刑峻法来加以惩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如此严厉的手段却并未能够真正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前朝有称“监临主司如受财枉法,十五匹则绞(死)”,当年有位宣州刺史李大人,因为贪污被直接在众人面前“杖毙”并 籍没其家。
再往前朝更早之前的朝代去查阅,反腐手段更是严酷,曾有令:“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还采取了“剥皮充草、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一系列刑罚作为对贪官的惩罚措施。尽管前朝甚至之前朝代对处理贪官污吏而言都较为严格甚至严酷,但并没有取得什么太好的效果。
因此与本朝官僚群体相比,反而是前朝甚至之前几朝多发生成规模、连贯性的官员贪赃案件。
本朝政治制度的建构原则总的来说是不断地进行分权,实现权力制衡。因此在本朝出现了一个官职多个官员,或者机构职能重叠的状况,这样的分权与权力细化也存在弊端,当然,本朝也是在这一大原则下建立了一个严密的官员和财政管理制度。
其他朝代出现了大规模的群体性贪污案件无非是因为官僚们互相之间产生了密切联系,或是同乡、或是同事,又或是姻亲等等。而本朝对官员管理细密的制度恰恰大大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本朝严格的执行了官员“回避政策”,并且除了避亲避嫌之外,本朝还频繁的对官员进行调动,严禁地方长官在执政地区买房置地、蓄积私财,这有效的预防了某一官员因在某地长时间任职而形成贪腐小圈子。
就监察制度而言,本朝在地方上设通判一职来监视知州,并且规定知州不得弹劾通判,所以本朝时有的通判就常对知州讲:“我是郡监,朝廷使我监汝!”。为了防止二人联合贪腐,本朝又规定地方机构中的四监司(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安抚使司、提举常平司)再进行互相监察。
本朝对贪腐也有惩罚机制,例如有贪污的官员和没有违法的普通官员所受到的待遇是不一样的,甚至有些制度专门给违法的官员“标记”,让他们“受歧视”。按照本朝的制度和规定,官员们的儿子可以不参加科考而靠自已父辈的官职品级受到恩荫而当官,但贪赃的官员除外。又比如,普通官员致仕后还可以享受在职时一半的俸禄作为“退休金”,不过也是贪赃者除外。
本朝武官并不能接触本朝财力资源,大部分都在文官手里,对于大多数文人士大夫而言最在乎的莫过于脸面,所以士大夫群体更加看重个人在官场上的道德约束。但按照本朝的制度,官僚群体被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通过科举考试当官的,其次是通过恩荫做官的,最后是有贪污记录的。三个小群体在官职晋升上区别很大,但区别最大、给贪赃官员带来心理压力最大的莫过于在官职名称上给他们打的标记。
真宗皇帝认为当时对贪官污吏的惩治过轻,但当时的宰相却告诉真宗:“今品官犯赃,千钱以上,皆配隶衙前,终身不齿善良(终身道德上不被认可),为辱极矣。”
高俸禄不一定能充分的“养廉”,但俸禄过低肯定会出一大群贪官。以前朝为例,前朝为了反腐而推出的惩罚措施不可谓不严酷,但官僚在过低俸禄的现实下仍明知故犯,不管怎么惩戒都难以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