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 年 7月31日,一个平凡又特殊的日子。清晨六点半,阳光透过窗户洒进对角巷奥利凡德魔杖店二楼的房间,魔法闹钟准时响起,但只响了一声便戛然而止,一只手迅速地将它关掉。
房间内,艾伯特·奥利凡德缓缓睁开双眼,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慢慢地从床上坐起身子。他的眼神充满期待和紧张,仿佛在等待着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
艾伯特轻轻揭开被子,小心翼翼地下了床,生怕吵醒还在熟睡中的家人。他打开衣柜,取出一件崭新的墨蓝色巫师袍,这是他特意为今天新裁制的。
这件袍子有着精美的刺绣和独特的设计,让他看起来更加英俊潇洒。穿上巫师袍后,艾伯特站在镜子前,仔细整理自已的仪表,确保一切都完美无缺。
艾伯特虽然年过三十,但丝毫不影响他英俊的外表,时光对他格外温柔,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少岁月的痕迹。与其他英国男人不同的是,他拥有一头茂盛的头发,丝毫没有秃顶的危机,他的头发乌黑浓密,柔顺地垂落在他的肩膀上,微微的卷曲增添了一份自然的魅力。
艾伯特的面容轮廓分明,线条硬朗,透露出一种成熟的魅力。他的眼睛深邃而明亮,犹如夜空中的繁星,闪烁着迷人的光芒。他的鼻梁挺直,嘴唇微微上扬,总是带着一抹温暖的笑容,让人感到亲切和舒适。
他的身材高大而健壮,宽阔的肩膀和结实的胸膛展现出他的力量和阳刚之气。他的穿着简约而时尚,总是能够展现出他的品味和风格。
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艾伯特总是吸引着人们的目光。他的英俊外表和自信气质让他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也让他在人际交往中更加得心应手。
他曾经可是霍格沃茨最受欢迎的约会对象,虽然某只黑狗更帅,但是,谁让他性格也很狗,很容易让女孩子把好感度刷到负。
就在这时,一阵轻微的敲门声传来,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艾伯特,该起床了!”门外传来了莱姆斯的声音,提醒他下楼吃早餐。
艾伯特微笑着回应道:“我知道了,马上下来!”他走出房间,沿着楼梯走向一楼的餐厅。
餐厅里弥漫着诱人的食物香气,桌上摆满了各种美味佳肴。对于艾伯特来说,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他将迎接一位重要的客人——哈利·波特。
作为魔杖制作人,他深知每一根魔杖都是独一无二的,而今天,他将为这位年轻的巫师找到属于他的那根魔杖。
穿越到哈利波特的世界已经整整三十一年了,作为一个拥有整个对角巷地产的包租公,奥利凡德家族也是英国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唯一军火,呸,魔杖供货商,还是纯血二十八圣之一,所以即使艾伯特的奶奶是个麻瓜,依旧没人敢小看奥利凡德。
当年艾伯特一朝穿越,成为了加里克.奥利凡德的儿子,过上了富N代的日子。
奥利凡德魔杖店从公元前382年就开始出售魔杖,并且买下了对角巷所有的地产,经过差不多24个世纪的积累,一代代的制杖人,经过勤劳的双手和继承来的祖产,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基本上是古灵阁VVVIP级别的人物,毕竟古灵阁都要向奥利凡德家族支付房租呢!
加里克的妻子早逝,独自抚养儿子长大,也让艾伯特第一次感受到了浓浓的父爱,上辈子在清朝,康熙的父爱夹杂着政治利益,父子之间又是君臣关系,还被二十多个兄弟切片瓜分,哪能感觉出什么父爱。
说是父子情深,实际上不过就是你骗骗我,我骗骗你。
比起清朝那么夹杂着算计的感情,他更喜欢这里,加里克的父爱和魔法界格兰芬多式像火一样用尽全力燃烧的友情。
艾伯特被除了制杖万事不在心的加里克宠成了一个熊孩子,第一次感受到了放肆的童年。
在艾伯特检讨自已是不是熊过头了的时候,他在对角巷结识了詹姆斯.波特和小天狼星.布莱克两个好朋友。
如果他是熊,那么詹姆斯和小天狼星就是闹和疯。他准备在火车上想介绍两个好朋友认识时惊喜的发现,他们已经成为朋友了,至此,艾伯特的底线一降再降。
只看过哈利波特前两部电影的艾伯特还兴奋于自已结识了主角的老爹,至于好朋友会英年早逝,艾伯特嗤之以鼻,不就是伏地魔吗,他可是生长在红旗下的三好少年,还弄不死一个妄想长生不老没鼻子的神经病,他那迷人的老祖宗秦始皇都没成功的事,伏地魔怎么可能成。
然后艾伯特就被现实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
伏地魔闯入詹姆斯家的当天,艾伯特还在德国跟格里戈维奇谈邓布利多给的合作任务,结果合作还没谈拢,伏地魔就死了,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告知小天狼星背叛了好朋友,波特夫妻俩都没了,就留下一个在死咒中活下来不知道有没有后遗症的小哈利。
另一个好朋友彼得被小天狼星炸的只剩一根手指,这场爆炸还害死了十几个麻瓜。
没有了监护人的小哈利,被邓布利多送到了麻瓜界,那个讨厌巫师和魔法的佩妮家里。
最后,迎接艾伯特回归的只有一个连眼泪都已经哭干的莱姆斯,两人喝了一夜酒之后,不信邪的艾伯特给魔法部“捐”了三万金加隆,终于得到了一个去阿兹卡班探监的机会。
看着不过坐了三天牢就好像老了十岁的小天狼星,艾伯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小天狼星只露出一个哭一样的笑容,就让艾伯特离开了。
“都是我的错!(Everything’s my fault)”说完这句话,小天狼星闭口不言,转过身不再愿意与艾伯特对视。
艾伯特对于三万金加隆只换了三个字的结果非常不满,满腔怒火不知道该向谁发泄,但是不如果不去这一趟他又不甘心。
从此,再也没有那个对待朋友一片赤诚的詹姆斯.波特。
再也没有那个如火焰百合一般的莉莉.伊万斯。
再也没有那个意气风发的小天狼星.布莱克。
再也没有那个永远站在他们身后喊加油的彼得.佩德鲁。
而莱姆斯.卢平和艾伯特.奥利凡德也回不到当年了。
莱姆斯不顾艾伯特的阻拦,毅然决然的踏上了流浪之路,只有每年哈利的生日才会回来。
虽然他总是说自已过得很好,但从日渐苍老的容颜和疲惫不堪的身躯可以看出,这位狼人先生过得可不怎么样,每个月圆之夜再也没有了牡鹿、黑狗、老鼠和海东青作伴,每个月圆都只余孤独寂寞。
而作为霍格沃茨有名的风流浪子,从三级开始没一个女朋友超过一个月(为了方便吸血不被人发现)的艾伯特再也没有谈过恋爱,安安静静的在对角巷学习制杖技术,晚上狗狗祟祟的夜游到哈利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