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知道江城有一个死去的白月光。
为了怀念她,不理会家中产业,日日去夜店买醉不归家,人人都避之不及。
可我却主动敲开了江家大门,火速和他领了证。
江城身边的金丝雀狠狠扇我,不屑嘲讽。
“你以为霸占住江太太的位置,就能占得住他的心么?”
我眼皮都懒得抬:
“他的心?能值几个钱啊?”
后来,她被送去黑市,娇脸被划的面目全非,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喘气,拽着我的腿求我原谅。
我踩着她的手指吱呀作响:“不好意思,不值钱的东西,我宋歧夏从来不感兴趣。”
1
京市首富江家办了一场酒宴。
但凡是京市有头有脸的人家,都被送了邀请函。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说是酒会,不如说是江母要挑选儿媳妇。
江家老太爷癌症病危,就盼望死前,能看着独孙江城能娶个儿媳。
可办的豪气奢华的宴会上,人影稀疏,只来了区区几个暴发户家,贪婪地嘴脸都压不住。
因为人人都知道,江家少爷江城有个死去的白月光。
身边还有好几只金丝雀,各个都长得像她。
是京市出了名了浪荡子。
家里有点底蕴的富庶人家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嫁过去被羞辱。
那些一夜暴富的,江家又看不上。
觥筹交错,灯影灼灼。
气派顶奢的顶级宴会厅中,高脚杯叠成酒池反射出奢靡的光,在这里承包一晚起码要好几百万。
可保养得宜的江母却一脸无所谓,扫兴的坐在主位。
且不说这国际酒店就是江家旗下的,就说这几百万——扔进江氏集团,就像水滴汇入大海,听不见一点响声。
我穿过人群,走近了江母。
她见我来了,眼神立马明亮了起来。
“江阿姨,我喜欢江城好多年了,如果您不嫌弃,我愿意嫁入江家。”
我们家虽然不算特别有钱的,但是也算是小有资产。
更主要的是我是富二代圈子里少有的高学历,不玩不闹的乖乖女。
江母高兴地脸色飞红,拉着我的手直夸。
宴会后立马宣布:“以后宋歧夏就是我们江家未过门的儿媳妇,谁要和她过不去,就是和我们江家过不去。”
2
回家后,爸妈显然是得到了消息。
我妈眼睛都红了:“夏夏,你真的喜欢那个江城么?”
我爸更是在客厅踱步来踱步去,语调几乎哽咽:“我们养你这么多年,就是让你嫁人的么?你这简直是胡闹!”
经历商场沉浮的的男人,两鬓早已斑白。
我知道为了守住宋家的实业集团,我爸有多不容易。
在花团锦簇的京市,数字经济如同泡沫急速升腾。
凡是江氏看不惯的企业,他们都能轻松的捏死。
一步一步侵吞的版图逐步扩大,我知道,我们家的公司也快了。
我爸坚持脚踏实地不去融资,为工人谋福利,公司虽然不大但是名声很好,正赶上近几年热门的环境方向。
近半年,经常被江氏霸占和打压,甚至寄出威胁信给我爸和我哥。
“江城我是嫁定了,你们不用劝我。”
我默默地喝水,声音坚定。
“你从小就是有主意的,向来做什么事爸爸妈妈都全力支持你,可你不知道,那江城他就是个......”
就是个混球。
“而且他还有个白月光,心里容不下你啊。”
我拍了拍我妈肩膀,笑容轻松的宽慰她:
“我知道,不过就是个死人,挡不了我的道。”
从小爸妈在我教育上就没吝啬过钱,只要我感兴趣的,都给我请了最好的老师。
精英教育下长大的我,选择了学习金融。
什么情情爱爱的,那是世上最不靠谱的交易。
我爸我哥都能为了企业奔波操劳,我为什么不能出一份力?
况且是能做到趋利避害,婚姻怎么不能算是一个完美的投资?
“江氏集团是京市的半边天,这泼天的富贵,怎么能便宜了别人?”
江母为了显得诚心,提议下周办了结婚宴后就领证。
大张旗鼓的送了我几千万的黄金首饰作为彩礼,还将家中传家的玉手镯送给了我,让我在家中好好备嫁。
我嘴上答应,背后立马干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事,我直接将那些黄金抵出去一半,做了笔买卖。
第二件事,我问闺蜜林雪要了一张夜魅的VIP黑卡。
林雪了然的叹了口气:“玩吧,以后等你进了江家,就没好日子过喽。”
我接过卡,笑着摇了摇头。
总有人觉得女人一旦进了婚姻,不脱层皮也得翻几个大跟头。
因为她们将未来的幸福一并都交给了自己的老公,可怜巴巴地乞讨着老公手指缝里的一点点爱,一点点钱。
好像如果婚姻不美满,一辈子都要以泪洗面。
而我只觉得可笑。
只要她们稍微振翅就会知道,雌鹰的力量远超过雄鹰。
3
精心打扮过后,我来到了夜魅。
毫不意外,在狂舞的人群中我看到了江城。
他上衣已经被酒浸湿,贴合着劲瘦的腰线没入鼓鼓囊囊,紧紧地挨着几个年轻女孩,肆意扭动。
音乐如擂鼓,混合着多巴胺的躁动之下,没人发现我。
于是我缓步走进了江城。
他眼神刚移在我身上,人立马清醒了,语气激动但有些哽咽:
“秋秋,你回来了?”
他一把将我抱在怀里,身子不可抑制地抖动。
“别丢下我一个人,别再离开我了。”
音乐声戛然而止,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喘,我却坦然地回拥住他。
任江城埋在我肩头流泪,痴缠的呼吸将我吞没,嘴里的酒味冲的我直皱眉头。
可当江城的眼神落在我脸上时,我立马换上羞怯又炽热的微笑,轻轻撩过耳畔的头发,清新的栀子花香味恰到好处的散出。
正如我在家精心练习的那般。
纯白的棉质长裙与夜店格格不入,海藻般的长卷发垂在腰间。
江城的眼中流露出一丝困惑,但还是被酒精占据了理智,一遍遍的诉说着心中的思念,我就知道我这钱花的值。
围观的人知道江城认错了人,可江母都放话了,谁也不敢多说些什么。
突然,尖锐的高跟鞋声打破了安静。
一桶冰水从天而降,浇在了我和江城身上。
“宋歧夏,你贱不贱呐?真以为自己刻意打扮下,就真的变成祝秋了么?来这里耍什么威风?”
来人和我的打扮有几分像,撒泼似的一巴掌甩在我脸上:“你以为霸占住江太太的位置,就能占得住他的心么?”
“江城现在最爱的人是我!”
江城也被浇醒,眼中闪过一丝失望。
“你这双眼不像她。”
“东施效颦,真让人恶心。”
冰水顺着头发滑落,苍白的脸上鲜红的指印十分明显,我想我现在一定楚楚可怜,所以我不怒反笑。
笑的倔强又娇俏,痴情地看着江城。
“只要你喜欢,让我做什么都行。”
寻常女孩听到未婚夫说出这样厌弃的话,怕不是已经羞愧离开,或者寻死觅活了。
可我偏偏不,毕竟我在乎的可不是那点可怜的爱,我在乎的是江家数不尽的钱。
为了钱,我不觉得丢人。
江城似乎是透过我,看到了那个人。
脸上的冷漠淡了三分:“余浅浅不喜欢你,这里也不欢迎你,结婚之前你少在我眼前晃。”
这场戏演的差不多,所有人都觉的我是一个痴心喜欢江城的舔狗,舔到刻意去模仿他的白月光,舔到不在乎流言蜚语。
即便现在江城嘴上还是不屑,我知道他心里松动了三分。
一个在家里被父母冷落,在外流连花丛的狂妄富二代。
缺的不是吹捧和奉承,缺的是独一无二的爱。
所以即便嘴臭,这还不是默认了与我结婚。
那余浅浅就是泼我的那只金丝雀。
即使不打扮,也比我还像他死去的白月光祝秋。
所以她能仗着江城的偏爱,当着所有人的面给我难堪。
如果我现在不给她点下马威,以后怕是要在我的计划中作妖。
“浅浅妹妹不喜欢我,我马上走就是了。”
“酒喝多了伤身体,还是喝点蜂蜜水解解酒吧。”
我拿出一早准备好的蜂蜜水。
不等江城拒绝,就替他倒好了一杯,塞在他手中。
“这是我特意为你准备的,你喝完我就走。”
我眼巴巴地看着江城,眼中盛满了对他的痴恋。
他沉默了片刻,握着水杯的手有一丝不耐烦,可最后还是喝了两口,撇了撇嘴角。
“这么晚出来干嘛,赶紧回去。”语气里有一丝松动。
说完又塞给我一张名片:“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以后找我就打这个电话。”
我乖顺的点点头,贪慕地看他两眼,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转过头前,还不忘对那只炸毛的金丝雀,报以一个讥讽的嘲笑。
看吧,你心心念念的人还不是要和我结婚。
他现在陪着你又怎么样?你就连和我同桌争斗的资格都没有。
我并没有从大门离开,而是从侧门走进了一个小道。
我的步子放的很慢,慢到能清晰的听见尾随而来的脚步声。
等走到一片阴暗的角落,我停了下来,好整以暇的回头,正好对上余浅浅那张愠怒的脸。
我懒得装了,挑眉道:“怎么?想追上来要个身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