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去秋来。
在看守所内熬过了炎热七八月份后,时间来到了多雨的九月初。而法院那边也终于传来了开庭的消息,时间就定在了九月中旬。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喜极而泣。
过了这么久没有着落的日子,我终于可以把心里的石头放下了。
这段日子,我收到了很多人的信,有父亲的,有张三牛的,有陈可可的,有强哥的,甚至有小茉莉的……几乎我身边所有的人,都给我写了不止一封信。
一开始我还没觉得有什么——
因为我想得是不管我出去还是不出去,我都得死。
出去后把力帆杀了得死,出不去就因为廖平的案子去死!
反正都是死,我不想让自己再有任何的牵挂。
可我还是按捺不住想看一下这些人给我写的内容,结果我每看一封都要哭上一次,看了一百封,哭了不止一百次……
这些信就好像数不清的甘露,一点点滋润着我那颗必死之心。
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意识到自己那如死灰的心好像发了新芽!
这颗新芽越长越大,直接有一天早上我醒来后,我竟然有了一个想法——我不想死了。
这种想法出来之后,我对李青衣的愧疚、我对自己的蔑视让我痛苦到了极致。以至于我经常突然用力的拍打着自己的脑袋,有时候还会用头使劲撞墙,撞得头破血流。
我的这些奇怪举动把整间牢房的人都吓坏了,但他们不敢拦我,只能暗地里告诉狱警,希望狱警能给他们换个正常点的牢房。
所以我无比的期待着判决结果的到来,有时候会希望是死刑,又有的时候会希望不是,但不管是还是不是,我都把判决这天当成自己的重生日。
要不身体重生,要不灵魂重生!
哪样都好!
时间快进到了9月份中旬。
开庭日。
同牢房受我欺压的人,一大早就起来恭喜我。
与坐牢相比,在看守所等判决要更加的难熬,所有在看守所待久的人都会陷入严重的焦虑与不安中,以至于很多在看守所待久的人都恨不得以多判两年的代价换自己早点进监狱。这不是夸张,这是很多进过看守所的人的真实感受。
所以,这些人恭喜我并不是单纯因为我以后没机会欺压他们了,更大的原因还是出于羡慕嫉妒我。
尤其有一个在看守所已经待了三年的中年男人,看向我的眼神都要羡慕哭了。而这样的眼神我在过去八九个月的时间里也曾有过很多次,所以我深有体会。
我和大家挨个拥抱了一下,然后整理了一下囚服,深呼吸一口气,跟着狱警走向了门外。
……
法庭上。
气氛异常的紧张。
第四职高案的第一个争议点是,这起案子到底算不算双方“聚众斗殴”,因为这决定了整个案子后续的走势。
罗媛的那些上山的手下,有一个算一个,肯定算是“聚众斗殴”,因为他们完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聚众斗殴”标准。所以这些人,单是因为这一条就跑不了。
而曹一刀、王利东他们几个之所以没进看守所,主要就是因为他们“聚众斗殴”情节不明显,上山的目的首先是为了阻止违法犯罪,所以才有了取保候审的空间。但真要往深里追究的话,他们那天不只是阻止了违法犯罪,还主动打伤了不少人,这里面较真起来有很多的可诉空间。
所以听到法官提出来的第一个争议点是这个的时候,我手心着实捏了一把汗,生怕曹一刀他们几个也被判刑。
这个时候,我高价组建的豪华律师团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以金凯为主的律师团队列出了一系列的证据,证明曹一刀他们最开始去山上并不是为了打架的,而是为了游玩的,甚至还有人带了帐篷,只是碰巧遇到了罗媛手下的违法犯罪行为,且侵害的对象还是我和李青衣两个熟人,所以他们才迫于无奈动用武力救人的。
理由虽然看起来很扯,但他们竟然把所有的证据都列得一清二楚,堵得现场所有人都哑口无言。
最终,第一个争议点落地——曹一刀他们不算聚众斗殴,算是见义勇为。
听到这个结论,我心里终于是松了一口气。
后面,就相对顺了。
廖平手下的那几个首恶虽然之前被我打得很惨,但我都是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被迫还手的,几乎没啥争议。罗媛方的律师也自知理亏,往往争辩几句也就放弃了。
终于推到了最后环节,也就是李青衣的死和廖平的死两个核心的命案。
首先是李青衣的死,罗媛方律师一开始给出的结论是李青衣属于自杀,廖平无罪。
这个结论一说出口,我现场就直接失去了理智,要不是几个身高体壮的狱警拦住我,我都想让那个律师去见廖平了。
廖平虽然死了,但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洗白!
金凯还算理智,拿出了很多证据证明李青衣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去抢夺廖平的凶器,而廖平恼羞成怒对李青衣痛下了死手。所以李青衣的死,廖平是肯定脱不了干系的,至少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是肯定没问题的。
因为这个点,两边的律师进行了一番唇枪舌战,虽然金凯隐隐占了上风,但始终没办法彻底压倒罗媛方的律师。
迫于无奈,审判长敲下法槌,宣布休庭10分钟,双方可利用这段时间提供更多的证据。
趁着这个时间,我赶紧给金凯说了一个我突然想到的理论。
女人的力气没有男人大,以李青衣的力气,只抓着刀刃是很难把匕首刺入那么深的,所以当时廖平肯定是用力了,不然不可能被李青衣的力气带偏。
金凯眼前一亮,又和我反复推敲了一下,终于确定了这个理论可行。
果不其然,当复庭开始,金凯通过算出的各项数据证明刺入李青衣心口的匕首,至少60%以上的力气来自于廖平的时候,廖平故意杀人的罪名就变得无可争议了。至少,罗媛方律师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证明金凯的算法是错的。
又落下一块石头。
只剩下了我杀死廖平的案子。
首先,人是我杀的,一堆人看着,无可争议,就连我这边的律师金凯也承认。
问题在于我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或者是故意杀人。
这三个结果看起来差异很大,但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是一个小的细节决定的。
而这个小的细节,也是之前中年警察问过我的:我在把匕首刺入廖平心口之前,他到底还有没有呼吸。
我必须得承认的是,我自己都忘了。
那天,在确定李青衣失去呼吸后,我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性,用一种恨不得千刀万剐的心态把廖平刺成了血葫芦!
罗媛方的律师早有准备,当时廖平的手下距离山顶更近,也只有他们的人看到了当时的场景,他们的口径基本一致,我在拿匕首去补刀廖平之前,廖平还在明显动弹,明显没死。
不仅如此,罗媛方律师还拿出了专家给出的证据,说是廖平虽然被我刺穿了喉咙,但巧的是颈部大动静脉都没事,按照专家给的结论,当时廖平在捂住自己喉咙的情况下,至少还能活几十分钟,如果及时被送到医院的话,甚至有可能救活。然后他为了提高他举证的置信度,还拿出了几张打印着割喉还活下来的新闻递给现场法官们看。
我虽然想反驳两句,可张开嘴之后却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可能,他们说的确实对,当时的廖平还有的救!
虽然他很该死。
看到对方律师举证的这么全,金凯不慌不忙,拿出几页纸分发给了在场的人,然后解释道:“虽然廖平当时确实没伤到动静脉,但他当时的情况,血液已经进了气管,按照医学常理,他这种情况,用不了十几秒就会窒息而死,既然前面已经死了,后面又怎么会动弹呢?
许一后面虽然虐尸有些不人道,但考虑到当时当事人的愤怒情绪,也有情可愿,根本不能构成任何犯罪。
而且,法官大人明鉴,对方律师所列举的证人,全都属于此次的被告当事人,根本没办法构成有效证据。如果这都算证据的话,我也可以让方的一众当事人说廖平当时已经没了呼吸了。”
就这样,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面红耳赤,一连拉扯了几十分钟,也互相列举了各种各样的新证据。
可始终没有一条证据可以百分百的证明廖平当时的生死状态。
庭审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眼看随着两边律师对喷,场上局面逐渐失控,法官狠狠敲了一下法槌,待全场肃静后,他把目光投向了全程基本没说话的我:“当事人,你自己有什么想说的吗?”
听到法官问的话,在场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我的身上,虽然我没回头,但我能清晰觉察到金凯、许长青、曹一刀他们那些人紧张到了极致,额头估计都浸出了汗。
我沉默了,没有第一时间说话。
因为我知道!
生死可能就在我这一句话!
绕来绕去,决定我命运的竟然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
既然我有了选择生与死的机会,那我是选择生,还是死?
我迷茫了。
又一次的开始痛苦,又一次的开始纠结。
虽然心里总觉得有遗憾,但心里突然又好想终结这一切!
我真的烦了!
真的厌了!
这痛苦的人生啊,每想到再怀着对李青衣的愧疚多活一天我就觉得要窒息了一般。
有了这个念头后,我的身体开始忍不住发抖。
也就在这时,我耳边传来了很多熟悉声音。
“哥!”
“许一!”
“一哥!”
……
它们此起彼伏,用尽全力想要将我从悬崖边拉回来。
我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尝试不去听它们……
终于,这一招有了作用,那些熟悉的声音逐渐式微、细不可闻。
直到有一个天籁般的声音突然从身后最远处传来:
“许一,二狗醒了!”